近日,在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统筹指导下,元阳县人民法院与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签订《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这是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首份关于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协议》要求双方单位坚持树牢理念,服务大局,共同协商,合力解决,创新平台,协同推进,注重实效,实现共赢原则,组建协作召集机构,建立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司法协作工作。《协议》还围绕构建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构建环境资源保护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共推机制等三方面内容,对司法协作内容予以细化充实,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工作格局。
据了解,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属哀牢山脉南延部分南段,是元江和藤条江的分水岭,被誉为元阳县的“母亲山”,总面积为24.5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97.5%。红河哈尼梯田元阳遗产区位于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