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帮助企业提升能力、破解难题,切实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聚焦与市场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采取召开宣讲会集中详细解读,举办培训班全面系统解读的方式,让各类市场主体及时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
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移等活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和云南省政府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云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中国专利奖和云南省专利奖以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和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工程,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突出市场准入准营、全程网办、简易退出等关键环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落实歇业制度,降低企业维持成本;严肃查处违规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以及仿冒混淆、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记者 朱丹)